今天做了一回被告
2024年08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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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国庆节期间,我在道路右转,一位骑着电瓶车的中年妇女“哐当”撞到了的右车门。忙下车查看,并无大碍,为了保险起见,我马上报了110和120,交警说我转弯时没有注意后侧来车,判我全责,因为买了全险,就签字了。
然后送这位大妈去县医院检查,医生说什么大问题,但她坚持说自己不舒服,要求主要,于是又垫付了2000住院费。
在前往住院部的途中,遇到一位60多岁的老奶奶,说是专业陪护,撵都撵不走,没有办法,就让她来照顾。
住院期间,老是打电话给我说没钱,真烦死了。我跟她家属说,这个钱无论哪个出,最后都归保险公司赔付。
22天以后,护工给我打电话要钱,真是长见识了,再次垫付护理费3960元。
8月2日接到法院传票,说这个案子今天开庭。在法庭上,我出示了垫付的发票和收据,上交法庭,原告和保险公司表示没有异议。
静待判决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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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垫付,如果真的要起诉,连带着保险公司一起告,垫付的钱不好拿回
社会人多杂、这样的人还是挺多的;博主碰到了,不过保险公司还好,没给你扯皮!
买保险还得是大公司好,基本上都能及时赔付到位。
社会环境有问题啊
死哪讹哪啊
就这能住22天院,也真是的...
在民事诉状的证据上面看到了她的出院记录,其实住了38天...也是醉了,家里还有孩子读高三。
能走能动的,要啥陪护啊......
嗐,好多情况我都没有说呢,其实也就脚踝掉皮,一点事情也没有,结果到医院各项检查都做了,今天说头痛,明天说脖子痛,后天说腿痛,烦死了。
千万不要垫钱,除非你这钱不想要了
还好吧,在开庭前法官和原告都主动告诉我也没有垫钱,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和保险公司也对提交的证据无异议,应该会赔付给我的。
其次查明伤势后问,公了私了?私了,一般200打发走。如对方犹豫不决时可掏出手机,做好拨打110的准备。
110一般也会问,是否有伤,让对方回答没有就没事,110也不会来;对方坚持,再让110来。
最后可能才是送医院,拍片验伤报保险,凭票报销。
都是小事:),关键是医院里那个陪护才真是黑产,一天180,一分都能少。
「为了保险起见,我马上报了110和120」
博主是好人啊~!
不过下次也许可以改进啊~
首先可以找一下对方的过错,比如你为什么不戴头盔,你明显超速,你闯红灯越线了,等等,拍照拍视频记录(可以在行车记录仪前)
在路边询问得知,这个大姐孩子在城里读高三,国庆节放假做做几天农活, 也是不凑巧碰上我了。大家都是一个县里的人,反正是买了保险,同时也考虑到自己的身份,觉得没必要弄得很僵。